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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涉外婚姻离婚

如何办理涉外婚姻离婚

婚姻家庭 2021-11-22 人浏览

律师解答

在中国办理涉外婚姻离婚的程序如下:
1、起诉离婚,即想离婚的一方向法院递交起诉状以及证据。法院对起诉进行审查,受理后,进行调解,调解无效,准予离婚;
2、协议离婚,双方共同订立书面离婚协议,亲自申请离婚登记,符合条件的,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即可领取离婚证。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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