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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探视权,怎么终止探视权

什么是探视权,怎么终止探视权

婚姻家庭 2021-11-22 人浏览

律师解答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依法享有的权利即为探视权。我国法律不存在终止探视权的情形,但可以中止,即如果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待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八条 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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