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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代书遗嘱、录音遗嘱与口头遗嘱

什么是代书遗嘱、录音遗嘱与口头遗嘱

婚姻家庭 2021-11-22 人浏览

律师解答

代书遗嘱、录音遗嘱与口头遗嘱的概念如下:
1、代书遗嘱是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的遗嘱;
2、录音遗嘱是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3、口头遗嘱是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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