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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转合同与租赁合同有什么区别呢

土地流转合同与租赁合同有什么区别呢

合同纠纷 2021-11-27 人浏览

律师解答

土地流转合同和土地租赁合同具有以下区别:
1、对象不同,土地流转合同的合同对象特定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合同针对的对象更广泛;
2、主体不同,土地流转合同的一方主体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租赁合同的主体一方一般为租赁物所有人或管理人、使用人;
3、期限不同,租赁合同不得超过20年。

法律依据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六条  承包方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 第四十条  土地经营权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流转合同。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零六条 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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