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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公告期限

债权转让公告期限

债权债务 2021-11-28 人浏览
廖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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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债权转让中如果无法通知到债务人的,则公告期限可参照民事诉讼法中公告送达的期限,一般为六十日。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因此,债权转让公告的期限可以为六十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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