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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立约定金

什么是立约定金

合同纠纷 2021-12-03 人浏览

律师解答

民法典中的立约定金是:在合同订立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如果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如果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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