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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以夫妻名义生活要求离婚法院受理吗

双方以夫妻名义生活要求离婚法院受理吗

婚姻家庭 2021-12-08 人浏览

律师解答

双方以夫妻名义生活要求离婚的,法院通常不予受理。只有双方依法办理了结婚登记并成为了合法的夫妻法院才会受理。以夫妻名义生活要离婚的男女双方协商解除同居关系即可,不需要办任何手续,因为没结婚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解除,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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