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详情
故意毁坏财物罪中数额的确定

故意毁坏财物罪中数额的确定

刑事辩护 2021-12-17 人浏览

律师解答

故意毁坏财物罪中数额的确定是:如果行为人所造成公私财物的损失在五千元以上的,符合该罪的立案数额标准,公安机关应当予以立案。一般数额较大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三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若对以上内容有疑问,请联系平台【反馈】
点赞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