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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司法鉴定签字是由谁完成的

刑事案件司法鉴定签字是由谁完成的

刑事辩护 2021-12-17 人浏览

律师解答

刑事案件司法鉴定签字在一般情况下是由鉴定人完成的。鉴定人应当独立进行鉴定,对鉴定意见负责并在鉴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通常至少需要鉴定人、复核人在司法会计鉴定文书上签名并注明专业技术职称,加盖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专用章和鉴定报告的制作时间。多人参加的鉴定,对鉴定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当注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意见,并且签名。 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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