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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民事诉讼假证据的处罚是什么

提供民事诉讼假证据的处罚是什么

刑事辩护 2021-12-18 人浏览

律师解答

行为人提供民事诉讼假证据的,应这样处罚: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民事诉讼中常见的虚假证据有:虚假证人证言、虚假的有关公章证据、伪造篡改的国家机关文件、虚假票据等。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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