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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行政诉讼主体不适格

如何确定行政诉讼主体不适格

行政诉讼 2021-12-18 人浏览

律师解答

在下列情形下能够确定行政诉讼的主体不适格:原告不是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不是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也不是上述主体的近亲属或者权利承受人的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 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 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 有权提起诉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诉讼。 第四十九条 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五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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