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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门讨债打死人怎样判是故意杀人吗

上门讨债打死人怎样判是故意杀人吗

刑事案件 2021-12-21 人浏览
张俊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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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债权人上门讨债打死人,如果有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可定为故意杀人罪,一般可以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构成故意伤害罪的,一般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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