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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工具罪由什么构成?

提供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工具罪由什么构成?

刑事辩护 2021-12-27 人浏览

律师解答

提供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工具罪是由以下要件构成的:
1、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2、客观方面表现为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行为;
3、犯罪客体是国家信息网络的安全;
4、主观方面为故意。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前款规定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或者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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