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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侵占罪立案标准

浙江侵占罪立案标准

刑事案件 2021-12-29 人浏览
李芹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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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浙江,侵占罪的立案标准为:侵占他人财物2万元以上的,应当予以立案追究。侵占他人财物,数额在2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侵占他人财物,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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