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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判决失职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执行判决失职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刑事辩护 2022-01-01 人浏览

律师解答

执行判决失职罪的立案标准为:本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犯罪,就应当立案追诉。裁定失职罪是指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 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有前三款行为的,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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