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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住房公积金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婚姻家庭 2022-01-01 人浏览

律师解答

住房公积金产生于婚姻存续期间,且夫妻无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有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五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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