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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董事会有哪些职权

公司法董事会有哪些职权

公司企业 2022-01-02 人浏览

律师解答

公司法规定的董事会主有以下职权:
1、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2、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3、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4、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5、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6、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六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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