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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案件二审如何立案

行政诉讼案件二审如何立案

行政诉讼 2022-01-12 人浏览

律师解答

行政诉讼的二审案件是这样立案的:在当事人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提交上诉状和相应的证据材料后,该法院应当及时进行审查;审查符合条件的,就予以立案,通知上诉人;不予立案的,则及时说明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第八十六条 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不开庭审理。 第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对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和被诉行政行为进行全面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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