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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赔偿法院受理的标准是什么

行政赔偿法院受理的标准是什么

行政诉讼 2022-01-14 人浏览

律师解答

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赔偿案件的具体标准:赔偿请求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有明确的赔偿义务机关作为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以及在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之内;并且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九条 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 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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