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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四川立案标准

侵占四川立案标准

刑事辩护 2022-01-26 人浏览

律师解答

在四川,侵占罪的立案标准是:行为人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5000至20000元以上,拒不退还的,构成犯罪,应予立案追诉。对犯侵占罪的行为人,一般会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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