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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的条件是什么

行政诉讼的条件是什么

行政诉讼 2022-01-28 人浏览

律师解答

提起行政诉讼的条件如下:起诉的原告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有明确的被告;有起诉状和相应的证据材料,起诉状中载明了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并且受诉法院对案件有管辖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 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 第四十四条 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九条 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五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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