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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租赁物性质使用的后果

不按租赁物性质使用的后果

合同纠纷 2022-01-29 人浏览

律师解答

不按租赁物性质使用的后果主要包括:给租赁物造成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承租人赔偿损失。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是承租人的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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