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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函是否属于合同

承诺函是否属于合同

合同纠纷 2022-02-03 人浏览

律师解答

承诺函的性质是不属于合同的,对前要约行为做出的除外。即该承诺不是单方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相关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七条 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 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未指定特定系统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当事人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四百八十三条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百八十四条 以通知方式作出的承诺,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 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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