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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人和受要约人有什么不同

要约人和受要约人有什么不同

合同纠纷 2022-02-03 人浏览

律师解答

要约人和受要约人的不同之处在于:
1、要约人是发出要约的人,受要约人是接收要约的人;
2、要约人发出要约后,仅是作出了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但受要约人作出有效的承诺后,合同成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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