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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能并存吗

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能并存吗

劳动纠纷 2022-02-09 人浏览

律师解答

如果用人单位在下列情形下迫使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能并存: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其他。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四)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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