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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款要上税吗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款要上税吗

劳动纠纷 2022-02-19 人浏览

律师解答

如果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款达到一定的标准,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来计征个人所得税。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就需要缴税。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一款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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