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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管辖权异议申请书怎么写

离婚案件管辖权异议申请书怎么写

婚姻家庭 2022-02-25 人浏览

律师解答

在离婚案件中,管辖权异议申请书需写明下列内容:申请人与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如申请人:某某某,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家庭住址等;申请的事由,即某某某诉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贵院已受理并向申请人送达了应诉通知书,申请人认为,贵院对此案没有管辖权,特此提出异议等。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第一百三十条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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