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详情
离婚撤诉起算时间有哪些误区

离婚撤诉起算时间有哪些误区

婚姻家庭 2022-02-26 人浏览

律师解答

在计算离婚案件的撤诉起算点时,有下列误区:
1、以原告申请撤诉的时间节点为起算点;
2、以原告收到撤诉裁定之日为起算点;
3、离婚撤诉起算时间的其他误区。

法律依据

《中华人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若对以上内容有疑问,请联系平台【反馈】
点赞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