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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合同时应当写哪些条款

订立合同时应当写哪些条款

合同纠纷 2022-02-28 人浏览

律师解答

订立合同时一般应当写明以下条款:
1、各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2、合同的主要约定事项;
3、合同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4、违约责任等条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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