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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主要有哪些形式 变更遗嘱的方式有哪些

遗嘱主要有哪些形式 变更遗嘱的方式有哪些

婚姻家庭 2022-03-09 人浏览

律师解答

在我国法定的遗嘱形式:自书遗嘱、公证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打印遗嘱、代书遗嘱。变更遗嘱的方式:
1、遗嘱变更、撤销的明示方式;
2、遗嘱变更和撤销的推定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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