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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债务清偿顺序

民间借贷债务清偿顺序

债权债务 2022-03-19 人浏览

律师解答

在民间借贷中,债务的清偿顺序为:按照到期时间的先后来清偿债务,如果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的,则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按照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利息和本金的顺序来清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一条 债务人在履行主债务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下列顺序履行: (一)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 (二)利息; (三)主债务。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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