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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借人有借款合同和收据足够证明借贷事实吗

出借人有借款合同和收据足够证明借贷事实吗

债权债务 2022-03-20 人浏览

律师解答

出借人有借款合同和收据足够证明借贷事实。如果对方提出抗辩和质证的,则出借人还可以依法收集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其他的能够证明借贷事实的证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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