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详情
减刑实际执行刑期不能少于多少

减刑实际执行刑期不能少于多少

刑事案件 2020-10-21 人浏览
李易桐律师

李易桐律师

特邀刑事案件专业律师

咨询我

律师解答

减刑实际执行的刑期:对于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如果是判处死刑缓期减为无期徒刑;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缓期执行期满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若对以上内容有疑问,请联系平台【反馈】

还有疑问? 立即咨询律师

25万认证律师 · 60分钟无限追问 · 平均2分钟响应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向我提问获取解决方案
立即咨询
默认头像
王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谢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张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黄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陈律师6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