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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保全有什么条件?

离婚财产保全有什么条件?

婚姻家庭 2020-10-21 人浏览
孙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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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离婚财产保全条件为第一,需要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第二,申请财产保全要有正当的理由。第三,申请财产保全的当事人需要提供担保。在离婚案件中一般都是发现对方有转移共同财产的行为,才依法进行申请的。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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