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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不予受理可否再次起诉

行政诉讼不予受理可否再次起诉

行政诉讼 2022-03-24 人浏览

律师解答

若人民法院对于当事人提起的行政诉讼不予受理的,可以再次起诉,但是要符合起诉的条件,即原告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管辖;被告明确;原告的诉求具体;有事实根据;以及法院有管辖权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 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九条 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五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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