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详情
要约修改后原来的条款还有效吗

要约修改后原来的条款还有效吗

合同纠纷 2022-03-26 人浏览

律师解答

修改要约后,原条款无效,应当以新的要约为准。自要约实际送达给特定的受要约人时,要约即发生法律效力,要约人不得在事先未声明的情况下撤回或变更要约,否则构成违反前合同义务,要承担缔约过失的损害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一)要约被拒绝; (二)要约被依法撤销; (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第四百八十八条 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若对以上内容有疑问,请联系平台【反馈】
点赞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