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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弃家庭成员证据材料是什么

遗弃家庭成员证据材料是什么

婚姻家庭 2022-03-27 人浏览

律师解答

以下证据材料可以证明存在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被遗弃的家庭成员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诊断书等证明材料;遗弃者拒绝抚养的相关证人证言等;因此造成的后果等物证以及被遗弃人的陈述。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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