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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迁户口如何行政诉讼

不迁户口如何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 2022-03-28 人浏览

律师解答

当事人对于行政机关的不给予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行为,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并依法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和当事人申请迁户口,而行政机关不予办理的证据等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九条 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五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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