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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中网络聊天记录证据的效力具体如何

离婚诉讼中网络聊天记录证据的效力具体如何

婚姻家庭 2022-04-03 人浏览

律师解答

我国法律承认网络聊天记录证据在诉讼离婚案件中的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明确规定了,微信聊天记录等其他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信息都可以作为证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 电子数据包括下列信息、电子文件: (一)网页、博客、微博客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 (二)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 (三)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登录日志等信息; (四)文档、图片、音频、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 (五)其他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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