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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对拐卖妇女、儿童罪立案标准的规定有哪些?

中国对拐卖妇女、儿童罪立案标准的规定有哪些?

刑事辩护 2022-04-09 人浏览

律师解答

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在我国立案标准的规定为:
1、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家庭关系和儿童的合法权益;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采用蒙骗、利诱或者其他方法,使儿童脱离自己的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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