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详情
裁定驳回起诉的情形是怎样的

裁定驳回起诉的情形是怎样的

刑事辩护 2022-04-17 人浏览

律师解答

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当事人所提出的起诉的情形包括: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被告不明确;主体不适格;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受案后发现属于刑事犯罪、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有仲裁协议的;属于劳动争议的;离婚及收养关系案件中不符合起诉条件的;重复起诉的。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若对以上内容有疑问,请联系平台【反馈】
点赞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