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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是否要单位证明

离婚是否要单位证明

婚姻家庭 2022-04-25 人浏览

律师解答

单位证明一般不是夫妻离婚时所需要的证件。但需要双方提供本人身份证、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材料。若双方无法协议离婚的,还应当提交符合相应条件的起诉状,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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