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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可否在原告户籍地

起诉离婚可否在原告户籍地

婚姻家庭 2022-05-02 人浏览

律师解答

当事人可以在原告户籍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当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在原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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