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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既遂处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既遂处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刑事案件 2022-05-06 人浏览
徐云志律师

徐云志律师

特邀刑事案件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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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构成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相应的处罚标准是: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有权从事供应血液制品活动的单位。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第二款 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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