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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老人死后宅基地女儿有继承权吗

农村老人死后宅基地女儿有继承权吗

婚姻家庭 2022-05-07 人浏览

律师解答

女儿对农村老人死后遗留的宅基地没有继承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我国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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