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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债务离婚后能否执行另一方个人财产

共同债务离婚后能否执行另一方个人财产

婚姻家庭 2022-05-07 人浏览

律师解答

在一定条件下,法院在夫妻离婚后可以通过执行另一方当事人个人财产的方式去对夫妻共同债务进行清偿。因为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偿还时,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偿还债务时,就可以由双方协议清偿,用个人财产清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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