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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只有代理人出庭可不可以

离婚案只有代理人出庭可不可以

婚姻家庭 2022-05-10 人浏览

律师解答

在离婚案件中一般不可以仅代理人出庭,但如存在当事人为不能表达意思的人,或其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并向人民法院提出不出庭申请,经人民法院许可等法定情形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第一百三十七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 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第一百四十六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七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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