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详情
挪用公款数额认定司法解释

挪用公款数额认定司法解释

刑事辩护 2022-05-13 人浏览

律师解答

挪用公款数额认定的司法解释:
1、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认定“数额巨大”。
2、挪用公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属于“情节严重”情形。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若对以上内容有疑问,请联系平台【反馈】
点赞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