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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罪主体有哪些,具体规定是怎样的

贪污罪主体有哪些,具体规定是怎样的

刑事案件 2022-05-15 人浏览
陈启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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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刑事案件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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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贪污罪的主体为: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具体规定如下: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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