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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财产有哪些范围

债务人财产有哪些范围

债权债务 2022-06-12 人浏览

律师解答

债务人财产的范围有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债务人因为不能清偿全部债务申请破产的,其破产财产应当用于清偿其债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了共益债务与破产费用之后,再根据法定顺序清偿其他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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